【華人世界時報 CWNTP 應瑋漢】 


帕瑪氏愛心捐百萬 隋棠行動站台
「粉紅行動 有妳真好」邀請您一起關愛「不一樣的天使」
百年帕瑪氏寒天送溫情,傳愛遲緩寶寶 

台灣帕瑪氏有感於許多家庭在撫育發育遲緩兒童的辛苦,為此特別規畫『粉紅行動 有妳真好』的捐款活動。即日起,您每買一瓶貼有<粉紅行動大使隋棠>貼紙的帕瑪氏商品,每瓶將捐贈10元給瑪利亞社會福利基金會的「0∼3歲遲緩遲緩嬰幼兒療育計畫」,目標是捐贈出新台幣100萬元的善款來專案幫助有遲緩寶寶的家庭。今年再度邀請第一名模隋棠擔任本次『粉紅行動 有妳真好』公益活動大使,一同與帕瑪氏為發展遲緩的兒童盡上一份心力,讓遲緩寶寶和家長能在寒冬中感受到溫暖的愛心。

粉紅大使隋棠-再度無償自發性出席做公益、獻愛心
身為帕瑪氏全品牌代言人的隋棠,今年再度自發性地擔任Pink Lady公益大使,參與『內外皆美 粉紅行動』公益活動。隋棠表示,帕瑪氏長年投入公益活動,自己也非常認同帕瑪氏的經營理念。所以即使工作滿檔,也一定要撥空出席,更不收取任何活動代言費用,只為獻上一份個人的心意。隋棠不僅外表高雅、氣質出眾,內心更加美麗,希望透過她的號召,可以吸引社會大眾的注意,擴大響應由帕瑪氏策劃的『粉紅行動 有妳真好』捐款活動。美麗的隋棠呼籲更多民眾用行動支持,一起來散播愛心,加入關愛遲緩寶寶療育計畫的活動。
帕瑪氏贈百萬送愛心-「粉紅行動 有妳真好」
有超過170年歷史的帕瑪氏長期於世界各國推廣關愛婦女的公益活動,近來在台灣也關注到弱勢兒童的食衣住行與教育問題,且積極投入於兒童公益活動。在2011年起即開始專案贊助瑪利亞社會福利基金會的「0~3歲遲緩遲緩嬰幼兒療育計畫」,帕瑪氏配合專案策劃百萬元贈愛心活動,活動預計於2012年12月中旬起在帕瑪氏的官網、各大購物網站、全省屈臣氏等知名各大美妝藥品店開始,凡購買貼有<粉紅行動大使隋棠>貼紙的帕瑪氏商品,每瓶將捐贈10元給瑪利亞社會福利基金會的0∼3歲遲緩遲緩嬰幼兒療育計畫,捐款總金額為新台幣100萬元。 

瑪利亞社會福利基金會「0~3歲遲緩遲緩嬰幼兒療育計畫」
瑪利亞基金會創辦人莊宏達小兒專科醫師表示,遲緩兒發生機率約6%到8%,需要政府制定完整深入的服務與政策,台灣較為重視3到6歲早期療育,關鍵的0∼3歲極早期療育服務,缺少完整計畫,家長往往穿梭各醫院各診別,疲憊不堪。為了把握0~3歲黃金治療期, 瑪利亞基金會創立「瑪利寶寶啟蒙中心」,由專業團隊提供統整性的極早期療育服務。

帕瑪氏「粉紅行動 有妳真好」活動辦法

凡購買一瓶貼有<粉紅行動大使隋棠>貼紙的帕瑪氏商品,每瓶將捐贈10元給瑪利亞社會福利基金會的0∼3歲遲緩遲緩嬰幼兒療育計畫。目標捐款總金額為新台幣100萬元。
活動時間:即日起至2013年3月底止。
通路:帕瑪氏官網、各大購物網、全省屈臣氏、家樂福、丁丁藥局、頂好惠康超市、全聯社及精品美妝店等門市。

財團法人瑪利亞社會福利基金會
《全國首創》0-3歲遲緩遲緩嬰幼兒療育計畫說明

何謂遲緩遲緩嬰幼兒?
按照國內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施行細則的界定:所謂發展遲緩之特殊兒童,係指認知發展、生理發展、語言及溝通發展、心理社會發展或生活自理技能等方面,有疑似異常或可預期有發展異常之情形,而需要接受早期療育服務之未滿六歲的特殊需求兒童。嬰幼兒的機能發展有三個關鍵期:第一個關鍵期是孕育中樞神經組織的懷孕期。第二個關鍵期是在出生後到滿兩歲的基本機能發展。第三個關鍵期則是二歲到五歲的日常生活機能發展。嬰幼兒在出生後的前五年,其機能發展過程中,兩歲以前所發展的是基本機能 (如:動作的站走、抓放,智能的專注、模仿、實物認知,簡單的口語溝通,自我意識和人際的依附關係)。二到五歲間所發展的則是日常生活機能 (如:運動的跑跳操作,智能的廣泛認知和邏輯思考,足以適應生活的溝通,合宜的人際互動行為)。前者的基本機能是後者生活機能的基礎。兩歲前是所有機能發展最關鍵的時刻。兩歲以前幼兒頭圍的急速成長也反映出此階段機能的關鍵發展。所以在兩歲前,給予幼兒充足適當的教育,關係著孩子整個未來的發展。因此如何早期發現嬰幼兒發展遲緩現象,並及早提供各項學習刺激以促使嬰幼兒在發展的黃金階段能得到適當的協助,就顯得更加重要。
0~3遲緩寶寶療育計畫實施辦法
1、報名申請(填寫報名表)
2、療育相關評估報告(家長提供)
  (1)醫療院所發展評估報告。
  (2)醫生診斷證明。
3、評量(中心提供)
(1)填寫評量表單資料。
  (2)中心專業人員團隊評估。
※依評量綜合研判做為服務依據及分班參考
4.0-3歲嬰幼兒且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1)發展遲緩或經初評具發展落後現象
  (2)發展遲緩高危險群(如:早產)
  (3)特殊需求且具診斷證明(如:腦性麻痺、唐氏症)
5.參加者條件限制?
(1)父、母其中一方需全程參與,並參加家長成長及團體課程。
(2)中心定期安排專業人員家訪,提供家長居家療育示範及諮詢。
(3)期初召開專業團隊會議由中心專業人員與家長共同擬定「個別化家庭服務計劃」(簡稱IFSP),並根據計劃設計、執行課程。
(4)課程配合學習樂樂包操作,家長每週至少執行一次家庭作業(包含學習心得和樂樂包操作紀錄)。
  (5)每期結束施以評鑑,做為服務計劃未來成效參考。  
6.課表規劃
(1)每期6個月。2-3位寶寶一班,家長陪同參與,每個寶寶每月約需一萬二千元的療育費用,家長自付六千元(可申請政府療育補助,約三千元),不足部份由本會募款支應(每個孩子每月六千元)。 
(2)服務對象: 0-3?發展遲緩嬰幼兒(0-1歲以諮詢服務為主)。 
(3)服務項目及內容:
1. 親子療育活動:專業人員依循幼兒發展原理,藉由粗大動作、精細動作、語言溝通、認知學習等領域的活動參與,支持父母一起幫助孩子樂在學習、陪伴成長。 
2. 家長成長課程及家長團體:父母們一起學習嬰幼兒發展、親職互動與療育相關知能與資訊,藉由家長經驗分享、團體支持,提昇親職效能,成為孩子一生最有力的支持、陪伴者。
3. 專業諮詢:依孩子與家長的需要安排專業人員在中心或到宅服務,提供早期療育相關專業諮詢。 
? 上課班別:依專業團隊評估建議,每班最多3對親子。
? 上課時間:A.星期一、二、四9:00~11:00 B.星期二、三、五9:00~11:00
           
遲緩兒童療育補助辦法
(摘錄內政部兒童局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
一、補助對象:
補助對象為已通報地方政府通報轉介中心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未達就學年齡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
(二)已達就學年齡,經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同意暫緩入學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
前項所稱發展遲緩兒童,指持有經行政院衛生署輔導設置聯合評估中心或地方政府認可之醫院開具之綜合報告書(有效期間依報告書有效期限認定之)或發展遲緩證明書(有效期間自開立日期起算一年內為有效)者,其有效期間之延續得經地方政府組成之專業團隊開具證明書認定之。
二、補助項目:
符合補助對象之兒童得申請下列補助:
(一)發展遲緩兒童至公、私立早期療育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行政院衛生署或地方政府認可之早期療育特約醫療單位或其他經地方政府同意之機構或單位接受療育者,得申請療育訓練費用及交通費用之補助。
(二)依本局「發展遲緩兒童到宅服務實施計畫」以專業整合模式實際到兒童家中,或經地方政府核定之地點提供療育者,得申請療育訓練費用之補助。
三、補助基準:
(一)補助對象屬低收入戶者,每名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五千元為原則。
(二)補助對象屬非低收入戶者,每名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三千元為原則。
(三)本補助與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低收入戶及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之全民健康保險未涵蓋之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訓練費補助不得重複領取。
(四)地方政府得訂定細項補助標準,以收因地制宜之效。

參與療育計畫會有的預期成果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每投入一美元在早期療育便可節省三美元的教育成本,而三歲以前的療效更是三歲之後的十倍。因此,透過早期療育的及早介入,可減少就學後接受特殊教育的機會,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另外,早期療育也有助於減緩家庭系統失衡,幫助家庭成員健全發展(Barnett, 1995)。
本計畫透過提供特殊需求嬰幼兒密集療育與家庭增能的跨專業整合服務,在家庭與專業人員的合作下共同協助孩子,使其不論現在或未來,在各種不同情境中(家中、社區)都能成為主動與成功的參與者,並在此早期介入的服務裡達到下列目標:
 (一)孩子能有正面社會情緒技巧(包括社會關係)。
 (二)孩子能獲得、使用知識和技巧(早期語言、溝通能力;早期讀、寫能力)。
 (三)孩子能運用適當行動以滿足其需要。
 (四)家庭知道自己的權利和有效倡導孩子的權利。
 (五)家庭瞭解孩子的長處、能力和特殊需求。
 (六)家庭能幫助孩子的發展與學習。
 (七)家庭能獲得個別需求的支持,能夠參與期望的服務方案和社區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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